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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市场上许多产品在功能结构上非常相似,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脱颖而出,一款优秀的外观设计成为这些产品的竞争优势。拥有某种产品的外观造型,将使该产品富有美感而成为产品的卖点。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的企业都热衷于为产品外观设计申请外观专利的原因。
一、相似外观,合案申请
几件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受到的保护力度,与这些设计分案申请授权后获得的保护力度相同。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可能会被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
二、升级换代,拉开距离
在新产品的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区别较小的前提下,其原则上仍在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不需要再次申请专利。此时若提交新申请可能由于缺少创新点无法获得授权,即便侥幸授权,也极有可能会以与原专利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的理由被他人无效。
若在升级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外形发生了改变,可以单独将此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外形的变化足以与现有设计产生区别,容易获得授权。
三、部件申请,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建议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四、找创新点,最小单元
一个产品中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节约成本,申请人或许选择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但由于同时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所以应提取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专利。
五、设计要点,尽量简写
一个设计要点标注“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等同于表示: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得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六、形状创新,申请形状
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七、若无必要,不用色彩
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否则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八、产品未动,外观先行
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由于在线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最终被无效或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这一问题尤其是对外观设计专利最为致命。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普遍涉及内部结构,举证比较困难,但外观设计专利往往调取网页图片记录(如淘宝的销售记录)即可。
九、版权外观,交叉申请
很多申请人认为,产品外观已通过版权登记而获得了保护,就没有必要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事实上不然。仅通过版权维权,权利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可能低于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导致侵权人铤而走险继续侵权,或赔偿额不足以平衡权利人的维权支出(时间、金钱、精力),打击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甚至放弃维权。所以仅有版权,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建议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同时申请。
十、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也在加强,尤其是在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方面,愈来愈倾向于侧重比较创新主旨也即主要区别设计特征和创新点,而不局限于整体比对的差异,只要主要区别设计特征或者创新点相同或相似,即可以判定侵权。至此,对产品局部做出符合规定的新设计同样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国家在立法层面给外观设计创新提供了更为长期的保护期限和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
外观设计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甚至在某种层面上已成为企业进行创新的新赛道。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或许拥有外观专利保护的产品才可以真正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并且在风云变幻的商业环境中保持持续性的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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