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专利对部分官费进行了调整,2023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在整个专利期限内(专利到期前1年),授权费及年费下调10%。 所有在2023年08月01日当天及之后收到授权通知书的申请,其第1-3年年费(即授权办登费)即可适用于以上官费下调政策。在2023年8月1日之前缴纳的年费,须按照之前规定的官费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对于在2023年8月1日之前应缴纳的年费,但在2023年8月1日之后才全额缴纳的,视为按照之前的规定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适用于所有申请日是2023年8月1日之后的韩国申请(PCT进韩国则为国际申请日)。03
引入分案专利申请的增量申请费
将对分案申请数量分阶收取增量申请费,而不是目前的统一申请费。与提交一件新申请的费用相同,无论分案申请的数量多少。第一个分案申请:与提交一件新申请的费用相同(申请费为46,000韩元);适用于2023年8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分案申请。在2023年8月1日之前提交的分案申请,在2023年8月1日之后提交增量分案申请时,现有的分案申请数量将被计算在内。04
专利转让登记费用下调
专利转让登记费降至40,000韩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转让登记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