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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版)》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全省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预审备案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河北络合科技有限公司等673家备案主体自备案公布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向中心提交任何预审申请案件,视为放弃备案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视为放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备案主体资格单位名单.docx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2月17日
来源: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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