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会享有哪些优惠政策?政策有效期是多久?有效期内是否每年都可享受该项政策?该项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同时与其余政策叠加享受?本文带大家了解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享受规范及注意事项,帮大家更好的享受政策红利,一起来看→
提问: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方面:
回答: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提问: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何时可以开始享受优惠?
回答: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提问: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有效期为3年,在这3年是否都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回答: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认定条件,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3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提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是否还可以享受优惠?
回答: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提问:如果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两项优惠政策?
回答:不可以。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属于减低税率类优惠。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提问: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呢?
回答: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
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资料
③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④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税收资料
⑤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⑥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帐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