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和新时代十年历史性成就

2023-01-09 14:41:36 查看()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为要、质量优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认真践行“两个维护”。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制定2022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131条措施,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全力推进《纲要》和《规划》实施。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地方工作要点和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开展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成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纲要》配套文件,29个省(区、市)印发地方“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


三是做好中央检查考核和督查激励。完成中央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推动将知识产权保护第三次纳入中央督检考计划,完成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首次督查激励评选。


四是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认真开展“学查改”专项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四方面12项具体举措,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延缴专利年费15.6亿元,惠及116万专利权人。上海、江西、四川等18个省(区、市)出台知识产权稳经济政策。


(二)成功打赢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有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审查授权关。克服疫情影响,保障审查进度,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79.8万件,注册商标617.7万件,圆满完成审查周期压减目标任务。


二是做好改革衔接。按照新修改的专利法,稳步推进相关改革,做好实用新型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的准备和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后外观设计审查工作的衔接。


三是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打击恶意商标注册,快速驳回“冰墩墩”、“拉伊卜”等恶意抢注商标3192件,对涉嫌恶意囤积的3522件商标进行转让限制,依职权宣告无效商标2629件,向地方转办涉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和重大不良影响案件线索110条,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行业环境不断向好。


(三)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配套修改,完成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论证征求意见稿,推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订,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宗旨和框架,研究论证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规制度。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成立指导专家组,在8个地方开展试点。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广东发布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法规。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年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5.8万件,同比增长16.8%;办理维权援助申请7.1万件,受理纠纷调解8.8万件。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新建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印发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首次通报25起严重违法失信案件。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政策文件。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牵头完成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任务,签署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备忘录。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各地组织开展活动近万项次。批准筹建2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覆盖15个中西部省份。长三角、华北五省市、东北地区、沿黄九省建立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上海支持全国首例药品领域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重庆推进“快调+速裁+精审”行政裁决,河南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陕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活动,海南在主要园区推广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改革经验做法。


(四)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协同。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深度服务科技自立自强。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举措,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等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面向重点产业布局建设104家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长。北京首创知识产权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天津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首单突破,辽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广西推出知识产权“桂惠贷”。“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入选国务院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


三是提升地方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一省一策”高位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与湖南、山西、吉林、新疆等地联合制定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首批支持38个城市、48个区县、22个园区、482家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1—11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445.6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14.4%,较进口增速高9.9个百分点。会同财政部深化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下达资金12亿元。在18个省份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1000余家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开放2.1万件专利,精准匹配6.1万家中小企业。湖北上线专利转化运用平台,黑龙江、青海运用专利导航强化重点产业布局发展。


五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布局建设3400余个商标品牌指导站,接续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安徽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共建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地发挥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五)持续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获得感更强。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5项知识产权改革任务。优化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知识产权电子证照标准。专利、商标证书实现电子化,公布公告实现“掌上查”,“好差评”制度更加健全。修订商标注册申请书,引入信用承诺。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遴选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新备案68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新增37家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广东、河北、福建等地率先实现地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全覆盖,浙江实现跨领域、跨层级知识产权线上“一件事”办理,山东建设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


三是持续推进信息传播利用。新开放11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基本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向地方服务网点单位配置标准化数据种类增至53种,试点向26家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成功举办首届全国专利检索分析大赛。


四是加强服务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商标代理备案制度。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优化专利代理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执业许可审批制度。累计约谈代理机构7400家,责令整改4500家,作出罚款和警告680余件,吊销资质和停止代理业务19家。开展代理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发布行业公约。联合16个部门制定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同商务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成功推动新设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支持地方制定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


(六)更好统筹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服务对外开放大局。

一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遗传资源等国际规则制定。完成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并于2022年5月5日生效,目前国内企业已通过海牙途径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超千件。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金融国家报告。


二是抓好知识产权协议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85项义务已全部履行,在顺利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的基础上,完成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


三是深化多双边合作。全年举办和参与多双边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活动230次,“云签约”19份国际合作文件。成功主办第十四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支持社会团体开展非政府间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是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主线,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细化制定任务清单,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在知识产权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贴近监督、跟进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三不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成为党和国家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新时代十年,系统擘画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亲自部署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描绘了未来十五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知识产权“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连续两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接续出台,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全面加强。


新时代十年,历史性重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统筹协调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体系。知识产权纳入国家一系列重大行业和区域协调机制,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时代十年,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空前发展。

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4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267.2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1万件,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012年的22.6个月压减至目前的16.5个月,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10个月压减至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审查周期压减五年目标任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时代十年,与时俱进制定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商标法第四轮修改,建立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专利开放许可、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等制度,明确规制非正常申请,跟进修改专利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侵权判断标准、代理监管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地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立法,既有效服务了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又为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新时代十年,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至81.25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有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专利导航全面融入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有效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4.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4%。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累计达2.19万亿元,年均增长13.7%。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年增长超10倍,迈上4000亿元台阶。全球最具价值品牌500强中,中国占84个,十年增长52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超2.3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2家和快速维权中心35家。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公共服务模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全覆盖,国家级重要公共服务网点达到348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突破8.4万家,吸纳就业人员超过92.8万人,总营业收入达到2600亿元。


新时代十年,成功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设立了中国办事处和仲裁调解上海中心,首个在中国签署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成功加入《海牙协定》,参与完成RCEP、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建立并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日韩、中非等小多边合作,不断深化双边合作,中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的排名上升至全球第11位,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十年稳步上升,累计提升了24位。在全球排名前五位的科技集群中,我国独占2席;在上榜的100家科技集群中我国占到21个。在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的数量,创意产品的出口占比等9个细分指标上名列全球第一,进步巨大。


文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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