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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7]263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调整取消部分财政扶持补助政策的通知》(涪陵委办〔2018〕16号)精神,现就我区2021年度专利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资助条件 凡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专利证书上第一专利权人登记地址为本行政区划内,可申请专利费用资助。 02 资助标准 (一)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美国、日本、欧盟授权的20000元/件,其他国家及地区授权的12000元/件。 同一国外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2个国家(地区)取得的授权。 (二)国内授权发明专利:12000元/件; 03 通知公告 2022年3月19日至5月31日受理2021年度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和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凡专利权人在规定时间未前来办理专利资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资助。 04 申报流程 1.填写《涪陵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涪陵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项目明细表》(见附件)纸质件一式一份,并签字盖章。 2.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外授权专利的申请人需提供受理国(地区)专利授权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5.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审核全区的专利资助申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区政府审批转区财政兑付,资助经费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银行划入专利权人指定银行账户。
来源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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